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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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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库 放射性皮炎分级标准
放射性皮炎分级标准
发布时间: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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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皮炎,一般是指由放射线照射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损害。其分级标准通常依据美国放射学会(American Radium Society,简称ARS)制定的“放射性皮肤损伤分级”进行,这是国际上最常用的分类标准。具体如下:

  1. 分级0-1级:这是轻度损伤,一级损伤表现为皮肤发红、瘙痒或轻微脱屑,无明显肿胀或溃疡;二级损伤则可能出现轻度肿胀,皮肤有轻微的脱屑或湿性愈合。

  2. 分级2级:属于中度损伤,表现为红斑逐渐加重,皮肤明显肿胀,可能有疼痛;部分或全部皮肤可能出现较小的水疱或溃疡。

  3. 分级3级:重度损伤,皮肤坏死,形成大范围的溃疡,可能伴有严重的疼痛、出血或感染,甚至出现皮肤坏死。

  4. 分级4级:最严重的等级,肉芽肿形成或皮肤广泛缺失,可能需要手术治疗。

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早期发现并治疗可以降低损害程度。如果患者接受过放射治疗,特别是针对皮肤的治疗,应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任何皮肤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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