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松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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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术前放疗适应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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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术前放疗,也称为新辅助放疗,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临床T4乳腺癌:当肿瘤直径超过4厘米,或者直接侵犯了皮肤、胸壁、肋骨、腋窝淋巴结等重要解剖结构。
临床N2或N3腋窝淋巴结转移:即淋巴结转移数目大于或等于3个,或者淋巴结转移大小和范围较大。
HER2阳性的乳腺癌:HER2(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过度表达的乳腺癌,呈三+级,可能出现更积极的治疗反应。
预后不良的预后因素:如年轻、雌激素受体/孕激素受体阴性、预后评分高、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过度表达、过度的基底样特征等。
部分高风险早期乳腺癌:一些高风险的早期乳腺癌患者,如BRCA1/2突变、三阴性乳腺癌等,可能会从术前放疗中获益。
术前放疗的目的是缩小肿瘤大小,降低淋巴结转移的风险,提高手术的治愈率或降低局部复发的风险,同时也可能影响肿瘤对后续化疗的敏感性。实施前需要通过多学科团队(MDT)讨论决定,因为并非所有的患者都适合术前放疗。具体的适应证应由肿瘤医师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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