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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怀孕期间的尖锐湿疣可能涉及一些较为繁琐的步骤。在临床实践中,必须由妇产科医生和性病科医生共同商讨,根据孕妇所处的孕期、疣体的位置、大小和数量来共同选择治疗方案。
对怀孕期间感染尖锐湿疣的孕妇,有两种不同情况:一是在怀孕之前就已经患有尖锐湿疣,但未引起足够的关注,导致疣组织不多,也未接受治疗;另一种情况是在怀孕后才感染上尖锐湿疣。由于孕期激素代谢的改变、免疫功能的变化、阴道环境的改变以及白带量的增加,都有利于尖锐湿疣组织的快速增生。有时,仅在一周内就可能呈现倍增的增长。孕妇患有尖锐湿疣不仅会给病人本身带来痛苦和不适,还可能对分娩和新生儿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
设想一下,在子宫颈、外阴口或阴道内长满大量尖锐湿疣,分娩时胎儿如何通过如此密集的产道障碍?当胎儿通过含有大量人类乳头瘤病毒的产道时,带有病毒的分泌物如何不沾污胎儿的皮肤和粘膜呢?因此,肛门和外阴的尖锐湿疣以及喉乳头瘤在新生儿和儿童中可能是由分娩过程或与母亲密切接触而引起的。如何避免这些不良后果呢?
1. 在怀孕之前,如果发现任一方患有尖锐湿疣,务必及时并彻底治疗。尖锐湿疣在去除后容易复发。因此,即使治疗后痊愈,也应观察3~6个月,确保没有复发的病损,然后再考虑怀孕。
2. 怀孕后出现尖锐湿疣应积极治疗。由于怀孕后母体生殖器充血变软以及某些药物对胎儿可能产生影响,因此治疗时需要考虑这些限制和禁忌。可采用物理疗法和药物疗法结合治疗。例如,对外阴部的疣体可使用激光或冷冻治疗,然后使用3%酞丁胺霜防止复发;对宫颈部位的疣体可采用电灼治疗,然后使用3%肽丁胺霜每日2次涂抹,连续用药4周。
3. 对于那些采用上述方法仍未完全消除疣体,或反复发作的情况,或者怀孕后期患有尖锐湿疣的孕妇,不应过于着急采取过多措施和强力药物,以避免对新生儿的感染。在产后8周后再对产妇的尖锐湿疣进行治疗。
总体而言,孕妇尖锐湿疣的处理相对复杂,需要在妇产科和性病科医师的共同协商下,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