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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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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库 哪些情况不宜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哪些情况不宜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发布时间: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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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糖尿病检查中,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以下情况不宜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1. 具有典型临床症状,可通过常规血糖检测做出糖尿病诊断,无需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2. 重症肝病患者,由于肝细胞对葡萄糖的摄取和胰岛素参与下的转化能力受损,导致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的血糖急剧升高,血糖值仅供参考,不适用于糖尿病诊断。确诊可采用静脉注射葡萄糖耐量试验。

3. 胃大部切除术后患者,由于葡萄糖迅速进入小肠并被吸收,血糖在短时间内急剧升高,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对糖尿病诊断无价值。确诊可选择静脉注射葡萄糖耐量试验。

4. 经过生活方式调整、饮食控制、运动锻炼和体重控制等非药物治疗后,糖尿病患者血糖得到良好控制,甚至恢复正常血糖。在此情况下,无需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而是定期规律地监测血糖。

5. 手术、分娩、创伤、感染等应激期或其他严重疾病病情尚未稳定时,血糖可能异常,因此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在此时无意义。

本文由郑仁东医生授权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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