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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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肺结核病人必须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就诊
发布时间: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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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肺结核病疫情的管理,我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肺结核病管理办法》实施了对结核病的归口治疗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将可疑肺结核病患者和确诊患者归口转诊至结核病专业机构,进行统一的检查、登记、督导化疗和管理。
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门诊部是专业机构,负责我县肺结核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同时是“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全县的肺结核病患者都应在该机构接受治疗和管理。那么,为何综合医疗机构不能治疗肺结核病呢?原因在于正规的肺结核病治疗需要长达6-8个月的疗程,并且需要多种药物的联合使用,才能取得彻底治愈。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病人每次服药都应在医务人员面前进行(DOPS),以确保治愈所有肺结核患者,减少疾病的传播。
综合医疗机构由于其工作特性,缺乏专业监测手段、专门管理结核病患者的人员和措施,很难建立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固定联系,从而难以实现对肺结核病人全过程的督导管理。这往往导致患者治疗中断和不规范,无法保证治疗效果。因此,我县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应及时转诊至县疾控中心接受正规治疗和管理。对于怀疑自己患有肺结核的个体,也应迅速前往县疾控中心进行诊断和治疗。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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