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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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胍类药物的“宜与忌”!
发布时间: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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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征:
(1)中年以上起病的Ⅱ型糖尿病患者,特别是偏肥胖而不能通过饮食控制及运动治疗控制的高血糖患者。
(2)已用磺脲类药物或已经运动治疗失效者。
(3)对Ⅰ型糖尿病者波动较大,可试用双胍类而减少胰岛素剂量,减少血糖波动性。
(4)对采用较小剂量胰岛素(每日20U以下)治疗的病人,希采用口服药治疗,而对磺脲类有过敏反应或失效时可试用。
(5)对胰岛素抗药性病人,用双胍类可减少剂量或防止高血糖及酮症。
(6)对Ⅱ型糖尿病肥胖者可与磺脲类降糖药联合应用,以减轻体重。
禁忌症:
(1)凡Ⅱ型糖尿病轻症可用饮食控制的不用此类药;凡Ⅱ型中重症或Ⅰ型糖尿病人须用胰岛素治疗,不用此类药治疗。
(2)有酮症酸中毒及高渗昏迷、重度感染、创伤、高热、手术、妊娠、分娩、慢性胃肠病、肝肾病、心力衰竭、心肌梗塞、失血失水、慢性营养不良、消瘦、黄疸、慢性酸中毒、酒精中毒等患者不宜采用此类药治疗。
(3)使用胰岛素每日大于20U不宜用此类药。
(4)严重的糖尿病肾病、视网膜病变、神经病变、脑部并发症、周围动脉闭塞伴坏疽者,亦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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