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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觉得自己已经不爱她了。至少,是没有了爱的激情。
结婚十年,不断地争吵,为了鸡毛皮的小事情闹得翻天覆地,甚至几次吵着要去民政局离婚。看着她渐渐变成黄脸婆,穿着大背心在屋里乱逛,他觉得自己的爱情真的已经消失了。他提出了离婚。她照样是哭和闹,但没有拦住他想离婚的决心。最后,她说,先分居吧,实在不行,咱再离。
分居后,他很快找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两人爱得如胶似漆,好像他和妻初恋时那样。
可是后来,年轻的姑娘让他感觉到不适应。他们一起吃饭,剩下的饭她说再也不会吃。那次一起做红烧排骨,他想把剩下的做成排骨汤,可她说,这种东西只能喂狗,人怎么能吃呢?他想起了妻,妻总是把这些小排骨做成汤,味道实在很好。
于是,他和我诉说了很多,怀念和妻在一起的日子,早晨起来吃两根油条,中午睡个午觉,晚上看看电视、散散步。原来,习惯了的东西就是刻在心里的东西。你以为爱情就是那些让你心动的感觉,其实,有的时候,爱情恰恰是你在日子中形成的习惯。
听的时候我正在吃橘子。他说,现在的红橘还不好吃,要再过一个月才好吃。我问,你怎么知道?他说,每到秋天,她都会从家乡带好多红橘回来,她说教我怎么分辨好吃的橘子。我说,你还是爱她的,否则不会记得那么细,找她回来吧。
失恋的时候,你有没有试过开车还是习惯看看副驾驶位,发现那个原本属于她的位置是空的,然手就会衍生无限伤感;买早餐的时候,还是习惯多买他的一份,咖啡是只加奶不加糖的,然后你看着那杯没人欣赏的咖啡渐渐变冷,眼泪哄然而下。很多时候,让我们突然伤感的,不是旧情人的离开,而是那个人离开之后,我们却仍然执着地保持和他在一起时的习惯。
爱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认同,爱情的最高境界就是认同了他的习惯。你是睡觉喜欢黑暗和安静的,他却在卧室里不是打游戏就是用iphone看小说,开始你是不习惯的,总是睡不着,慢慢的觉得有隐隐键盘敲打的声音或者手机微微的亮光就代表他在身边,于是你能安静睡去,这就是爱。他在你打算入睡的时候关掉电脑,用被子挡住手机的光亮怕刺到你的眼睛让你睡不好,这也是爱。
那些荡气回肠的爱情却从来没有在我们的凡俗生活中出现过,更多的爱情只有平常的爱与恨,悲伤与快乐。一个人会甘心为了另一个人去改变、去迁就,这就是爱。安妮宝贝说过:“不是爱他,而是爱有他的日子。”
习惯是爱的最终归属。也许,也是爱的最高境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