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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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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库 药品过了有效期三个月还能吃吗
药品过了有效期三个月还能吃吗
发布时间: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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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过了有效期三个月,通常不宜食用。

药品都有明确的有效期,尤其是西药。当药品过了有效期三个月后,可能会发生药物性状的变化,如霉变、结块、潮湿等现象,从而无法保证药效,导致药品失去了其应有的治疗效果,无法改善不适症状。一些药物还可能因为过期而产生其他有毒反应,增加药物副作用的风险,使服用这类药物后出现各种不适反应,轻者可能引发呕吐、腹泻,重者可能造成严重的肝功能、肾功能损伤,甚至导致昏迷。

在使用药品之前,首先应检查药物包装是否完好,其次要注意查看药品的保质期,避免使用破损或已过期的药品。对于已经开封但一次用量无法完全使用的药品,应按规定进行储存,同时需按照医生的指示准时、按量服药。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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