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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往往与用药剂量及个体差异有一定的关系。一般而言,药物引起的肾损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可以预知的,也就是说所使用的药物本身具有潜在的肾毒性。在一般治疗剂量下,药物并不会导致明显的肾损害发生;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比如过大剂量使用、用药者自身存在脱水或休克等情况导致肾脏血流量减少、用药者患有肾脏疾病或用药者为老年患者时,就有可能发生明显的肾损害,甚至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另一种则是无法预知的,即药物本身并没有直接的肾毒性,服用一种药物后是否会发生肾损害取决于服用者的个体因素。也就是说,同一种药物,有的人吃了没事儿,而有的人吃了就会出现肾损害。这种情况下,发生肾损害的机理是由于某些人的个体特质性使其对某种药物过度敏感而导致了自身免疫损害。
药物引起的肾损害在临床上的表现可以多种多样,急性肾功能衰竭是最多见的,常在服用致病药物后的一两天至一两周内发生。常常有胃肠道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等,这是因为患者肾功能下降导致机体代谢产生的毒素不能完全排出而在体内积聚引起的。有部分病人可有全身过敏的表现如皮疹、发热等,而肾脏病的表现则常常不明显,需进行尿化验检查才能明确,可以有尿量减少,但更多的情况是尿量正常。这往往也是药物引起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在临床上容易被病人自己乃至医生忽略的原因。药物引起肾损害的其它表现可有肾小球肾炎,临床上表现为明显的蛋白尿、血尿、浮肿等;或表现为肾小管功能障碍,如肾性尿崩症、肾小管酸中毒等;还有部分患者表现为慢性肾功能衰竭。
发生了急性肾功能衰竭能不能治好是一个重要问题。但它与及时发现、及时停药、及时治疗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及时发现并停用可疑的药物,在此基础上给予相应的治疗,常常可使大部分患者的肾脏病变得以恢复。但由于药物引起的急性肾功能衰竭临床上表现往往不典型,早期不能得到病人及医生的及时注意而被漏诊,从而无法做到及时停药,常导致肾损害持续进展,使一部分病人肾脏病变及肾功能无法恢复,而成为慢性肾功能衰竭。此外,某些重症的急性肾功能衰竭患者亦可因病情过重导致死亡,尤其是老年患者,常合并其它系统损害。另外,有部分患者长期服用某种药物而无任何症状,及至发现时已是慢性肾功能衰竭晚期,任何治疗已无济于事。“
那么,如何避免药物引起的肾脏损害呢?其实基本的一个原则就是不要滥吃药,不论西药还是中药都是如此。所有的服用药物尤其是特殊药物的行为,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有肾脏疾患的老年人则更应慎重。此外在服用药物的过程中,还应注意有无特别的或不太正常的反应出现,以及时去医院就诊。小编语:我们一定要牢记:药是纸包枪杀人不见伤;是药三分毒这两句古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