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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疹症状表现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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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疹的症状有哪些?下面由湿疹专家为您做出以下讲解:
1.急性湿疹
急性湿疹的分布常对称,一般于面、耳、手、足、前臂、小腿等外露部位,严重时可扩展全身。自觉症状有剧烈瘙痒和灼热感,可阵发加重,尤以晚间加剧,影响睡眠及工作。某些患者先有皮肤损伤损害的化脓性感染灶,其脓性液渗出物中的细菌毒素和组织分解产物涂布于周围皮肤,这就引起创伤周围红斑、丘疹、丘疱疹、水疱及脓疱等多形性损害,逐渐向外扩展,其皮损红肿渗出较多,发展快.似急性湿疹,但脓液更多。病程一般为1—2周,如处理不当或反复发作就会演变成慢性。
急性湿疹表现为原发性及多形性皮疹。常常在出现红斑的基础上有针头到粟粒大小的丘疱疹,严重时可能产生小水疱,常融合成片,境界不清楚。在水泡的外周,上述多形性皮疹逐渐稀疏。瘙痒比较重,常因搔抓使皮疹形成糜烂面,并有浆液性渗出及结痂。如伴有继发感染可能形成脓疱、脓液及脓痂,相应淋巴结可肿大。感染严重者可伴有发热、呕吐等全身难受的湿疹症状。
2.亚急性湿疹
湿疹在急性发作后,红肿及渗出减轻,就会进入亚急性状态,可有丘疹及少量丘疱疹,呈暗红色。水疱和糜烂逐渐愈合,可有鳞屑,瘙痒及病情渐轻好转。有时候可因再次暴露于致敏原、新的刺激或处理不当及搔抓过度再呈急性发作或者可时轻时重,经久不愈发展为慢性湿疹。
3.慢性湿疹
慢性湿疹好发于手、足、小腿、肘窝、股部、乳房、外阴及肛门等处,多对称发病。由于发病部位不同,表现也有所异。
常由急性及亚急性期迁延而成,或自开始炎症即不十分严重,有散在红斑及丘疹或皮肤搔痒所致的抓痕。久之患部皮肤肥厚,表面粗糙,呈苔藓样变,有色素沉着或部分色素减退区和鳞屑等,可时轻时重,湿疹症状延续数月或更久。
以上就是湿疹专家为您介绍的有关湿疹的症状表现,中华网健康频道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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