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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镜时一定要经过散瞳验光,到眼镜店配镜时要根据不同的瞳距选择合适的镜架。眼镜配好后最好到医院用仪器核对一下眼镜度数是否与配镜处方一致。
眼镜配好后一定要坚持戴用,不可间断。初戴治疗弱视眼镜视力并不提高多少,甚至有的戴眼镜后视力反而下降,尤其是中高度远视眼镜,这些是正常的情况。戴镜需要一段适应过程,只要坚持戴镜,视力一定会逐渐提高。
定期重新散瞳验光,调整度数。弱视儿童处于发育期,两眼的屈光度随年龄的增长也发生变化,所以不能一副眼镜一直戴下去不换。一般3岁以下儿童每半年散瞳重新验光一次,4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散瞳验光一次,每次根据屈光度的变化和弱视、斜视矫正的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换镜。
弱视的治疗不是一朝一夕,除了医生检查、指导外,更需要孩子和家长的积极配合,否则不仅事倍功半,而且可能半途而废。
弱视的治疗离不开家长的配合,在治疗中,家长要做到以下几点:
(1)眼镜配好后一定要督促孩子坚持戴用,并按医嘱定期重新散瞳验光检查。
(2)有的孩子因为遮盖治疗后引起周围小朋友的取笑、取绰号,从而不愿坚持治疗或在家长面前戴上眼罩,背后又摘掉,使家长全然不知。这也是常常导致疗效不明显的原因。如有此类情况,要耐心教育儿童,说服其自觉坚持治疗。另外也需和老师联系,请他们做好小朋友的工作,督促患儿坚持治疗。
(3)戴镜、遮盖治疗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精细作业的训练。纠正用眼过多使视力下降的错误观点。其实弱视眼越用,视力提高越快。家长除了督促患儿按时完成训练外,还可经常变换新的形式,自制或选购一些辅助治疗器具,提高患儿训练的兴趣。
(4)如采用光学药物压抑疗法,除坚持戴镜外,要按医嘱准时点用规定浓度的阿托品眼液散瞳。
(5)家长应按医嘱定期带患儿到医院复诊,复诊时要同时携带有关检查、治疗的病历记录,供医生判定疗效和随时调整治疗方案。一般每月复诊1次。视力恢复正常后的半年仍要求每月复查,防止弱视复发,以后逐步改为3个月、半年复诊1次,直到视力保持3年正常,弱视才算完全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