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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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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库 妊娠期高血压区别于高血压的症状
妊娠期高血压区别于高血压的症状
发布时间: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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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名词,很多人都不了解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疾病。高血压我想大家一定都不陌生,但是我想说的是妊娠期高血压和高血压是不一样的,它是一种妊娠期女性特有的一种疾病。当然临床症状也和高血压的大不相同,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专家的说明吧。

病史

详细询问患者于孕前及妊娠20周以前有无高血压、蛋白尿和(或)水肿、与抽搐等症候;既往有无原发高血压、慢性肾病、肾上腺疾病等继发高血压;本次妊娠经过有无异常。

体征

妊娠20周以后出现:

(1)高血压:测血压如有升高,需休息0.5~1h后再测。who专家认为血压升高需持续4h以上才能诊断,但在紧急分娩或低压>110mmhg时,虽休息不足4h也可诊断。过去以血压130/90mmhg为升高,现改为140/90mmhg以便与国际接轨。同时,对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但仍低于140/90mmhg者均不做异常诊断。因为north等(1999)及levine(2000)做的5700例以上前瞻性研究证实血压上升但仍低于140/90mmhg者,母儿结局无异常故现已不列为诊断标准。

(2)蛋白尿:应留清洁中段尿检查,如24h尿蛋白≥0.3g则为异常。

(3)水肿:妊娠期可有生理性水肿。如经休息后未消失者,为病理性水肿踝及小腿有可凹性水肿,以“1+”表示;水肿延至大腿以“2+”表示;水肿延及外阴及腹壁,以“3+”表示;“4+”系全身水肿或伴腹水者。如水肿不明显,但每周体重增加超过0.5kg者应注意有无隐性水肿。由于引起妊娠水肿的因素多发生率高,没有特异性,故现国际上已不作为诊断先兆子痫的特征。

并发症

1.对孕产妇的危害中国先兆子痫孕产妇病死率为7.5/10万(1989),占孕产妇死亡原因第2位重度先兆子痫合并胎盘早剥、凝血障碍、hellp综合征、肝被膜破裂、脑血管病变、肺水肿、心、肾功能衰竭手术产及产后出血均增加孕产妇发病率及病死率。子痫的孕产妇病死率在1%~20%,并hellp综合征者2%~4%。

2.对胎儿的危害重度先兆子痫对由于胎盘供血不足、胎儿窘迫、fgr、早产、低出生体重、死胎、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增加,围生儿死亡率可高达150‰~300‰。

孕妇因抽搐可出现窒息、骨折、自伤。可发生肺水肿、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肾功能不全脑疝、脑血管意外、吸入性肺炎、胎盘早剥、胎儿窘迫、胎死宫内等并发症。

妊娠期高血压的症状就介绍到这,是不是感觉这种病确实和高血压有很大的不同。我们一定要对妊娠期高血压更多的重视,一定要区别高血压的治疗,小心对待。


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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