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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是眼科中比较常见的眼病,如不及时治疗严重危害视力,可能很多人对于青光眼不是很了解,会有这样的疑问,青光眼有哪些症状呢,都有哪几类啊,下面就介绍一下临床常见的几类青光眼,以及青光眼严重的后果。
临床常见的几类青光眼
1.低眼压性青光眼:眼压在正常范围内,但眼底已发生严重的青光眼性眼稀薄损害,主要是因自身基础眼压很低,即使在一般正常人眼压范围内但对于此类患者而方,已经很高,西医机械的把眼压作为恒定青光眼的标准,所以此类青光眼直到失明,病人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失明的,西医对此病毫无办法,手术只会加快病情发展。
2.高眼压症:眼压超过正常范围但对病人没有造成眼底或全身损害,仅有10%的人发展为青光眼,发病机理同低眼压性青光眼相同。此类人应密切观察,定时复查,一旦有青光眼性损害应积极治疗。
3.分泌过多性青光眼:临床较少见,眼压高,但房水流畅系数正常,多发于40-60岁女性,多伴有神经性高血压病,如眼压不能控制,迟早导致失明。本病实则属于一种开角型青光眼,用缩瞳剂或术后病情反而加重。
4.恶性青光眼(亦称睫状环阻滞性闭角青光眼):实则还是一种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一般为青光眼术后一种并发症,临床特点是抗青光眼术后或缩瞳剂治疗后不但无效,反而视力全失或眼压更高,全身症状加重甚至于要摘除眼球才能缓解疼痛。一般发生于女性,主要是因长期使用缩瞳剂,在术后房水循环途径改变引起,因此后果极严重故称恶性青光眼。
临床常见的几类青光眼主要有以上几种,对于青光眼要及早发现做好预防,防治青光眼危害人们的眼睛。
青光眼目前国内外首要致盲眼病之一。是一种发病迅速、危害性大、随时导致失明的常见疑难眼病。在我国发病率为0.21—1.64%。致盲率为10—20%。也就是说每100个盲人当中就有10—20个是因青光眼而失明的。
青光眼是怎么导致失明的
青光眼是怎么导致失明的:青光眼失明是因对此病缺乏正确认识,治疗方法不得当而形成。首先对青光眼危害性认识不足,特别是慢性单纯性青光眼患者。临床症状不明显或休息后症状缓解,自认为没什么大事,丧失宝贵治疗时机,眼底视神经不断萎缩,不知不觉沦为失明,治疗也是渺茫,其次对此病缺乏了解,误诊、误治;青光眼急性发作期,因伴顽固性失眠、剧烈偏头痛、恶心呕吐、心急烦躁、大便异常等症状,易被误诊为失眠、头痛、心脑血管、胃肠、神经精神病变,采取错误治疗方案,使病情没有得到诊治而失明;一旦患上青光眼从西医角度认为此病是不治之症,使患者丧失治疗信心,放弃治疗或错误的认为手术或“噻吗心胺”等西药就能控制。治疗青光眼,实际上西医治疗措施只是缓解症状,暂时降低眼压,不但不能治疗此病,反而掩盖病情,错失治疗时机,随时反复发作导致失明。
青光眼是怎么导致失明的:青光眼的特征就是眼内压间断或持续性升高的水平超过眼球所能耐受的程度而给眼球各部分组织和视功能带来损害,导致视神经萎缩、视野缩小、视力减退,失明只是时间的迟早而已,在急性发作期24-48小时即可完全失明。青光眼属双眼性病变,可双眼同时发病,或一眼起病,继发双眼失明,一旦患上青光眼,就必须按双眼病变对待,不能盲目的认为我一眼患青光眼失明了,还有另一只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