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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青少年性青光眼是指6岁以后到30岁之前发病的先天性青光眼。是由于胚胎期前房角发育异常所引起。属遗传性疾病。男性多于女性。多为双眼发病,单眼发病者约为25 ̄30%。本病发病隐蔽,进展缓慢,其临床表现、发展过程、治疗原则及预后与原发性开角青光眼相似。
[症状体症]
1.多无自觉症状。晚期可因视野小而出现行动不便及夜盲等症状;2.眼压高且波动大;3.常伴有近视,且近视进行较快;4.类似原发性开角青光眼的视乳头及视野改变;5.房角开放,个别病例有较多的虹膜突。
[诊断依据]
1.眼压高,或昼夜眼压差>=1.07kPa;
2.视乳头C/D(垂直)>=0.6或两眼C/D之差>0.2,或视网膜神经纤维层缺损;
3.青光眼性视野缺损;
4.眼压高时房角全部开放。以上第2及第3项有其中一项便可。
以下检查对早期诊断可提供参考:
1.图形视网膜电图(PERG):早期患者即出现波幅降低;
2.图形视诱发电位(PVEP):早期患者可出现波幅降低,潜伏期延长;
3.色觉检查(FM-100色彩分辨力检查):早期患者常有蓝-黄色觉障碍;
4.对比敏感度检查(CST):患者对比敏感度阈值升高,敏感度降低;
5.眼底荧光血管造影(FFA):患者视乳头普遍性低荧光或局限性充盈缺损,常见于上下极近边缘处。
[治疗原则]
1.先用药物治疗,若药物治疗眼压不能控制或视功能、视神经损害继续恶化者,需采取镭射或手术治疗。2.先用低浓度后高浓度的药液滴眼,滴药次数先少然后酌情增多,保证在24小时内均有药效维持。3.长期应用抗青光眼药物,若出现药效降低时,可改用其他药物或联合用药。4.应用改善血循环及神经营养药物,以帮助保护或改善视功能。
[疗效评价]
1.治愈:经药物治疗或手术后,眼压及24小时眼压波动均控制在正常范围,视野及视神经无进一步损害。2.好转:经药物治疗或手术后,眼压降低,但术后需加用药物,眼压及24小时眼压波动接近正常,视野及神经损害无明显增加。3.未愈:经药物治疗或手术后联合用药,眼压仍高,视野及视神经损害进一步增加,或手术发生严重并发症致视功能明显减退或失明。
[专家提示]
高眼压可使眼球持续伸张而加重近视,所以在青少年中,出现近视发展较快时,应警惕可能有青光眼存在,尤其是有青光眼家族史者。本病目前尚无根治的方法,但可用药物或手术治疗控制病情发展,所以早期诊断、早期合理的治疗,以及患者对治疗的配合,对保护患者的视功能,防止盲目极为重要。
同时,患者及其家长应理解,药物或一两次手术治疗并不能使所有病人都能获得满意的效果,况且有些病人经治疗后眼压被控制在正常范围,而视功能及视神经的损害仍继续进展,所以患者需终身定期就诊观察。单眼患者的健眼做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