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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近年发病率升高,主要发生在这样一些人群,用一个比较通俗好记的话来说就是一早一晚、两个病史、三个没有。即月经来得比较早、绝经比较晚;再一个就是乳腺的良性病史,直系亲属得过乳腺癌病史的;三个未指终身没有结婚的、没有哺乳的、没有生育的或者是生孩子比较晚的。这些人风险都比较大一些。
同时精神不愉快、压力过大,过多进食脂肪餐也对乳腺不利,女性激素水平增高者对乳腺也是一个刺激作用。原来我们常常把乳腺癌作为西方国家的病。西方国家越发达地区,人患乳腺癌就越多,在我国现在城市人患病比农村人多,家庭不和睦患病多,这就主要和生活的压力、饮食结构、心情等有关,西方国家高脂肪餐为主,所以容易得。所列举的这些都是危险因素,只是说得病的几率大一些,并不是说有这些情况就一定得,没有这些情况就一定不得。目的就是有这些因素者要给予更多的关注。有的可以预防的,有的不可以预防的。
乳腺癌高危因素主要有:
⑴、生育较晚或未婚未育者:女性虽婚而不育或第一胎在30岁以后亦为不利因素,但未婚者发生乳癌的危险为婚者的2倍。随着初产年龄的推迟而逐渐增高,初产年龄在35岁以后者的危险性高于无生育史者。
⑵、生育后不哺乳或哺乳时间过短者:哺乳可降低乳腺癌的发生的危险性。未哺乳或哺乳时间过短发生乳腺癌的概率增加。
⑶、月经初潮早与/或绝经晚:月经初潮年龄小于12岁与大于17岁相比,乳腺癌发生的相对危险增加2.2倍。闭经年龄大于55岁比小于45岁者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增加1倍。而35岁之前绝经的女性其发病危险性仅为50岁以上绝经者的1/3;行经40年以上的女性比30年的女性危险性增加1倍。
⑷、遗传因素:据报道,在一级亲属中,如母亲、姐妹、女儿,有乳腺癌病史的女性发生乳腺癌的机会比正常人高2~5倍。
⑸、长期患有乳腺疾病或良性肿瘤者:长期患有较重的增生类病变发生乳腺癌的相对危险性增加,尤以伴有小叶或导管不典型增生者为甚;有重度乳腺囊性增生症或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病史的女性患乳腺癌的机率也会显着增加。
⑹、口服避孕药:这一点尚有争议。
⑺、内源或外源性导致雌激素过高者。
⑻、大量饮酒:在西方国家调查显示,每天2-5瓶啤酒、果酒或2-4次白酒,使乳腺癌发生危险上升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