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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疾病的原因
在1897年比利时的一次食物中毒事件中,vanErmengen首先分离出梭菌。叶状体长2 ~ 4微米,宽0.5 ~ 2微米,有4 ~ 8条鞭毛,可无囊移动。它生长在厌氧环境中,容易形成孢子。革兰氏染色对年轻细菌呈阳性,但对孢子形成后的老细菌呈阴性。这种细菌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以孢子的形式存在于土壤、蔬菜、水果、谷物以及动物粪便中。孢子耐热性强,煮沸6小时后仍保持活性。120℃高压灭菌需20分钟,180℃干热需5 ~ 15分钟。对常用消毒剂不敏感,5%苯酚或20%甲醛溶液作用24h,10%盐酸溶液作用1h均可杀灭。肉毒梭菌毒素是肉毒梭菌分泌的外毒素,其本质是多肽。根据外毒素的抗原性可分为A、B、C(Ca、Cb)、D、E、F、G八种类型,人类致病的主要原因是A、B、E、F、G,偶有报道。C型和D型主要引起野生水禽、牛、马、鸭、鸡和水貂的疾病。在已知的化学毒物和生物毒物中,肉毒梭菌毒素毒性极大,对人的致死剂量约为2μg,属于神经毒性的一种。a型对神经组织的亲和力最强,e型次之,b型较弱。毒素耐胃酸,但对热敏感,80℃30分钟或100℃10分钟可被破坏。在干燥、密封、避光和常温条件下,毒素可储存多年。因此,被肉毒杆菌污染的罐头食品中的毒素可以长时间保持其毒性。用甲醛处理过的毒素和类毒素具有抗原性。接种动物可产生抗毒血清,可中和同型毒素。
(2)发病机理
摄入被肉毒梭菌外毒素污染的食物的人,不能被胃酸和消化酶破坏。因为肉毒梭菌毒素在细菌中是以无毒的前体存在,在自身激活酶的作用下成为活性毒素,肠道胰蛋白酶可以激活它。肉毒梭菌外毒素在胃和小肠中被蛋白水解酶分解成小分子,然后被吸收到血液循环中,到达运动突触和胆碱能神经末梢。其功能可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毒素可以可逆地与神经末梢结合,并被相应的抗毒素中和。第二阶段,毒素处于乙酰胆碱释放部位,相邻的受体发生不可逆的结合,从而抑制神经递质乙酰胆碱的释放,使肌肉无法收缩,导致眼肌、咽肌和骨骼肌持续麻痹。肉毒中毒的病理变化是非特异性的,不一定能反映中毒的程度。因为中毒越严重,死亡越快,但病变越轻。尸检可见偶有脑神经核和脊髓前角变性,脑膜充血水肿,肝、脾、肾等脏器充血和小血栓形成。婴儿肉毒中毒发病年龄小于6个月,发病机制与上述不同。在婴儿主要食用的食物中不能检出毒素,但在儿童的粪便中可以发现肉毒梭菌及其毒素。因此提出可能是由于误食肉毒梭菌孢子或繁殖体,虽然没有外毒素,但细菌在肠道内繁殖产生外毒素,被肠黏膜吸收后出现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