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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疗
1.处理原则和措施
(1)急救:
①保持呼吸道通畅:简单方法是向前推拉下颌,侧卧,吸出呼吸道分泌物和呕吐物,或插管过度换气。
(2)抢救休克:强调早期足量输血和控制气道是战时和平时枪伤救治的两大原则。火器贯通伤可紧急输低滴度“O”型全血,但以输同型血为好。
③重度脑压迫急救:如果伤员出现单侧瞳孔散大或短时间内双瞳孔变化快、呼吸缓慢,估计无法转送手术医院,应迅速扩大穿通伤入口,常可涌出浅表血肿挽救部分伤员,再考虑转送。
④伤口包扎:现场抢救只是对伤口进行简单的包扎,减少出血。当出现脑膨出时,用敷料包裹以保护脑组织免受污染并增加损伤。重点应该放在对专家的直接治疗上,但是那些休克或有中枢衰竭迹象的人应该就地进行急救,而不是转送。尽快开始大剂量抗生素治疗并应用TAT。
(2)优先操作顺序:当大量伤员到达时,对伤员的操作顺序大致如下:
①如有颅内血肿等脑受压征象,或伤口活动性出血,首选手术。
②穿透性颅脑损伤优先于非穿透性手术,其中大量脑脊液漏和脑室损伤引起的后颅窝损伤应尽早处理。
③同类型伤害,先到者先治。
④危及生命的胸腹部损伤应先救治,再救治脑损伤;同时,如果有脑疝迹象,且损伤极其严重,在良好麻醉和输血的保证下,两种手术可以同时进行。
(3)创伤分期治疗:
①早期治疗(伤后72小时内):早期彻底清创应在24小时内完成。然而,由于现代有效抗生素的发展,在晚期转移、死亡或其他复杂损伤需要紧急治疗时,脑的清创术可延迟至72小时。一般认为创伤性血肿最容易在伤后3 ~ 8h形成,最好在此阶段或更早清创。
②延迟处理(伤后3 ~ 6天):如伤口未感染,也可清创。术后伤口缝合,放置橡胶引流,或两端部分缝合或不缝合,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伤口已经感染,可以扩大伤口和骨孔,使脓液顺利排出。此时不宜进行脑内清创,以免感染扩散,待感染受限后再行清创。
③后期处理(伤后7天以上):未处理的后期伤口感染严重,应先用药物控制感染。如果创面浅部有骨屑,阻碍脓液引流,也可扩大创面,取出异物,后期可选择进一步手术。
④二次处理(二次清创):颅脑火器伤因骨碎片、金属异物、脑脊液漏、术后血肿可二次手术。
2.清创术的原则和方法。麻醉、术前准备、全身清创原则与平时开放性颅脑损伤基本相同。战时,为减少术后观察和护理任务,宜多采用局部麻醉或仅短时间全身麻醉。开颅可采用骨窗法和骨瓣法。彻底清创需要修整严重污染或失活的头皮、肌肉和硬脑膜,清除所有碎骨片,真正止血。过深、难以触及的金属异物不宜在一期清创时取出。清创后颅内压下降,脑组织塌陷,脑搏动良好,伤口冲洗干净,缝合修补硬脑膜,缝合头皮,可放置硬脑膜外引流1 ~ 2天。
对于脑室损伤,要求彻底清创脑室内的血块和异物,充分止血。术后用含抗生素的生理盐水冲洗伤口,对预防感染有一定作用,可用于脑室引流。取出的骨屑数量应与X线平片数量核对,避免残留骨屑引起颅内感染的隐患。将磁导针伸入伤口内,可将藏在新鲜伤口深处的磁性金属异物和弹片吸出。穿透性颅脑损伤的出口往往较大,出口处的皮肤和血管容易受损,所以往往先从出口区进行清创。如果入口处有脑膨出或血块涌出,首选入口处清创。
以下情况不缝合修补硬脑膜,需要减压:①清创不彻底;②脑挫裂伤严重,清创后脑组织仍肿胀或肿大;③化脓性伤口清创后仍需伤口引流;④止血不彻底。
3.穿透性脑损伤的术后处理清创术后,需要定期观察生命体征、意识、瞳孔的变化,观察是否有继发性颅内出血、脑脊液漏。加强抗脑水肿、抗感染和抗休克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如有躁动和癫痫高热,应使用镇静剂、冬眠药物和物理方法降温,使瘫痪的伤者定时翻身,防止肺炎、褥疮和尿路感染。
(2)预后
贯穿伤死亡率在一战前期为49.3% ~ 60.7%,后期约为30%,二战下降到15%。近年来,死亡率仍在10%以上。死亡原因主要是:①重要脑区损伤;②复杂颅内血肿;③复合伤和休克;④颅内感染等。近20年来,我国创伤弹道学研究发展迅速,对各种射弹的致伤效应、致伤机制、致伤特点、直接致伤、邻近致伤、远距致伤(远距效应)及其对全身作用的认识逐步加深。用创伤弹道学理论指导火器伤的治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颅脑火器伤的病死率已降至9.4 ~ 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