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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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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库 非典应该如何预防?
非典应该如何预防?
发布时间: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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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染源

现有数据显示,SARS患者是主要传染源。很少有病人在最初出现症状时会传染。一般来说,传染性随病程逐渐增强,发病第二周传染性最强。通常情况下,症状明显的患者被认为传染性很强,尤其是持续高热、频繁咳嗽和ARDS的患者。退烧后传染性迅速下降。潜伏期患者和治愈出院者未发现感染他人的证据。

并不是所有患者的传播效果都一样,有的患者可以造成多人甚至几十人感染(即超传播现象),但有的患者一个人都没有传播。以及患有中枢神经系统、心脑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肿瘤等基础疾病的老年患者,他们不仅比其他人更容易感染SARS,而且在感染后更容易成为超级传播者。超级传播的机制尚不清楚,但肯定与接触到该病的人群缺乏基本知识和防护不当有关。一些超级传播者因症状不典型而难以识别,在第二代病例出现后才进行回顾性诊断。影响高传播的其他因素还取决于患者与易感人群接触的程度和频率、个人免疫功能和个人防护。超级传播者的病原体是否具有特殊的生物学特性尚不清楚。

研究表明,SARS-CoV感染以显性为主,有症状不典型的轻症患者,也可能有隐性感染,但比较少见。隐性感染的传染性尚未发现。一般来说,症状不典型的轻症患者不是重要传染源。

有报道称该病的病原可能来自动物,在果子狸、山猪、兔、猫、鸟=蛇、獾等动物中用聚合酶链反应或血清学检测均获得阳性结果。有人发现从果子狸身上分离出的病毒与SARS-CoV的基因序列高度一致,因此推测该病最初可能起源于动物。但上述研究无法从流行病学角度解释2002年11月以后华南地区疫情初期的频繁疫源现象。

(2)传播途径

近距离呼吸道飞沫传播,即通过与患者密切接触而吸入患者咳嗽的含有病毒颗粒的飞沫,是SARS通过空气传播的主要途径,也是SARS传播的最主要途径。气溶胶传播是另一种空气传播方式,高度怀疑是重疫区医院和个别社区暴发疫情的传播方式之一。其流行病学意义在于易感人群可能在未与SARS患者接触的情况下,通过吸入悬浮在空气中的含有SARS-CoV的气溶胶而被感染。手对手传播是另一个重要途径,是由于易感人群的手直接或间接接触患者的分泌物、排泄物及其他被污染的物品,通过口、鼻、眼的黏膜侵入机体而实现的。目前不能排除肠道传播的可能,也没有血液、性、垂直传播的流行病学证据,但在预防上不可掉以轻心。

影响传播的因素很多,其中密切接触是最重要的因素,包括治疗或护理、探视病人;生虱子;直接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在医院抢救护理危重病人、吸痰、气管插管、咽拭子采样时,容易发生院内传播,要格外警惕。医院病房通风不良,患者病情危重,医疗探视者个人防护不当,增加了感染风险。此外,飞机、电梯等相对封闭、不通风的环境都是可能发生传播的场所。改善通风条件、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延长护理措施将大大降低传播的可能性。

没有证据表明苍蝇、蚊子、蝉和其他病媒昆虫可以传播SARS-CoV。

(三)人群的易感性

一般认为每个孩子都易感,但孩子感染率低,原因不清楚。有SARS症状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是SARS的高危人群。医护人员、患者家属及亲友在对患者进行治疗、护理、陪护、探视时,与患者的密切接触较多,接触时间较长。如果防护措施不力,他们很容易感染非典。

被SARS病原体感染后,已经证明可以产生体液免疫。据报道,血清抗SARS-CoV在SARS发病后6个月仍呈强阳性,但其持续时间、对机体的保护作用及其流行病学意义有待进一步研究。关于细胞免疫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报道。

(4)流行特征

1.地理分布

根据2003年8月7日世卫组织公布的疫情,全球共报告SARS临床诊断病例8422例,死亡916例,疫情波及32个国家和地区。病例主要分布于亚洲、欧洲、美洲等地区。亚洲的主要国家是中国(包括大陆和台湾省、香港和澳门)和新加坡。中国的病例总数达到5372例,死亡349人。病例主要集中在北京、广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等地区。其中北京和广东发生4033例,占全国病例总数的75.7%。最初的病例报告来自广东省河源市。经过回顾性调查,认为首例病例发生在广东省佛山市,这是世界上已知的最早病例。然后传到山西、四川、北京等地,再传到全国其他地方。根据2002-2003年的疫情,中国大陆可分为四种类型:(1)局部疫区(广东等地);(2)输入性病例并造成本地传播区域(北京、内蒙古、山西、河北、天津等地);(3)输入性病例未造成本地传播的地区(上海、山东、湖南、辽宁、宁夏等地);(4)无报告病例的地区(海南、云南、贵州、青海、西藏、新疆、黑龙江等地)。

2.时间分配

第一例已知病例于2002年11月发生在中国广东省佛山市。到2003年2月,SARS已经成为全球性流行病。发病主要集中在2003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6月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从最初广东省的局部爆发,中国大陆在3月初迅速蔓延到全国各地。根据2003年8月16日发布的疫情(最后一例发生在6月11日),全国共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报告了SARS临床诊断病例。现有资料显示,广东省佛山、河源等市和广西省河池市为前期初发病例,这些城市的首发病例之间没有相互传播的证据。广东SARS发病高峰为2月,其他地区主要流行时间为4月上旬至5月中旬,主要与传染源输入时间有关。

3.人口分布

患者以中青年为主。根据全国5327例病例统计,主要发病年龄在20 ~ 60岁之间,占总病例数的85%,其中20 ~ 29岁所占比例最高,达30%。5岁以下青少年病例比例低,9岁以下儿童患病比例更低。

男女之间无显著差异。人口职业分布的特点是医务人员发病率明显较高。医疗病例占总病例的20%左右(部分省份高达50%左右)。在疫情后期,由于医务人员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医务人员的发病人数和构成逐渐下降。8.6%的病例为学生,均为散发病例,未发现学校学生集中发病。广东省早期的病例调查显示,一些没有类似患者接触史的病例是那些与野生动物有过接触的人,如厨师和买家。

4.死亡病例的分布特征。

2002-2003年疫情期间,我国SARS死亡率为0.024/10万,病死率为7%。老年人占很大比例(60岁以上患者死亡率为11%-14%,死亡人数约占全部死亡人数的44%)。随着年龄的增长,死亡率也随之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肺气肿、肿瘤患者等其他疾病患者死亡率较高。

(五)自然和社会因素的影响

1.自然因素

从目前的数据来看,不利于空气流通、迫使人们聚集在室内的环境条件有利于传染源传播病原体。根据越南、加拿大、中国台湾省等地的资料,非典流行时,已不是“冬春”季节,气温高。季节因素似乎与SARS在人与人之间的传播没有直接关系。至于气象条件、季节性、地理条件、生态环境与SARS发病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2.社会因素

人口密度高,流动性大,卫生条件差,卫生习惯不好,都有利于疾病的传播。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医疗资源丰富的大城市,由于患者就诊相对集中,往往容易发生非典的爆发和流行。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措施不到位,医务人员个人卫生习惯和防护措施不当,均有利于医院内传播。在这次疫情中,患者通过现代交通工具的移动和迁移,成为SARS远距离传播的原因。

(1)预防和控制的一般原则

非典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列为法定传染病,是需要重点防控的重大传染病之一。根据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三个环节,采取综合防控措施,管理传染源,防控院内传播。要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特别是在非典疫情的情况下。要采取措施,确保“四早”措施落实到位。应强调局部隔离和治疗,避免远距离传播。

(2)预防和控制措施

1.来源管理

(1)病人管理:(1)早发现、早报告:本次疫情中,诊断不清、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而导致的大规模院内传播是早期暴发的主要原因。要控制SARS疫情,早期预警和病例防护尤为重要。当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就诊时,特别是当患者呈现肺炎影像学特征时,询问可能的接触史,询问其家人和同事是否有类似症状是很重要的。特别注意询问是否去过收治非典病人的医院和场所,注意一些老年慢性病患者,其非典症状不典型,要仔细鉴别。

1)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俗称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或者其他医务人员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发生疫情或流行时,应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的要求逐级上报。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接诊医生应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特别是直接接触肺炎患者的一线工作人员发生肺炎;聚集性肺炎2例及以上(指14天内某群体发生2例及以上肺炎,或与肺炎患者接触后2周内发生肺炎,14天内在当地医疗机构发生2例及以上获得性肺炎等。);与野生动物有职业接触的人的肺炎和SARS致残病例等。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立即进行严格的隔离观察,同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早期隔离治疗:非典疑似病人、临床诊断病人和确诊病人应立即住院隔离治疗,但应分区域治疗,其中临床诊断病人和疑似病人应住单间病房,避免交叉感染。应该就地治疗,尽量远距离转移病人。

(2)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每一个SARS病人和疑似病人都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发病前接触过的同类病人和发病前3天至症状期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溯。

对症状期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一般采取家庭观察;必要时实施集中医学观察,但注意避免交叉感染的可能。疑似发热患者应立即住院隔离治疗。

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与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有过长期密切接触的下列人员为密切接触者:与病人或疑似病人共同生活的人员;教室里的老师和学生;在同一个工作场所工作的人(哪个办公室、车间、团队等。);在封闭环境中与患者或疑似患者一起进餐的人员;护送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或者探望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的亲属、朋友、同事或者司机,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接触过病人或疑似病人而无防护措施的医务人员;与患者或疑似患者乘同一交通工具密切接触的人员;是从发病到入院前,与患者共乘电梯或开过电梯的人;发病期间直接为上述患者提供服务的餐饮、娱乐等行业的服务员;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根据唱歌情况确定的与上述患者有密切接触的其他人员。

在观察隔离期间,应采取以下措施: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人员应每天对隔离者进行探视或电话联系,并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密切接触者应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一旦出现发热等临床症状,一定要到指定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观察期14天(从最后一天算起)。隔离观察期满后,对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症状和体征的隔离观察人员,应当及时解除隔离。如果隔离观察人员发展为SARS,应严格管理患者,并追踪其密切接触者。一旦疑似患者被排除在非典之外,对其接触者的管理也将相应解除。

(3)动物传染源(宿主)管理:应加强对动物宿主的监测和研究。一旦发现可疑动物宿主,应立即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避免或减少与其接触。

2.切断传播途径

(1)加强医院感染控制:选择有资质的医院和病房收治SARS患者是避免医院感染的前提。

发生疫情时,应设立非典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应符合规范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和消毒设施及用品,并有明显标志。要开辟专门的病房、病房、电梯、通道,用于收治非典病人。确定适合治疗SARS病人的医院和病房是非常重要的。可选择符合条件的专科医院(传染病和肺病)和改革后的综合医院作为定点医院。病房应设在独立病房,管理严格;应注意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病房内通风条件要好,尤其是冬天要定时开窗通风,最好有卫生间;医务人员办公室和病房应相对独立,尽量减少医务人员与SARS患者不必要的接触或长期暴露在被SARS病原体污染的环境中。

发热门诊应设置在定点医院,门诊内的治疗区应有独立的诊室、检验科、X线检查室和治疗室,并应通风良好。医务人员和病人必须戴口罩。昨天还要设立观察室观察可疑病人,一人一间。

防止SARS在医院传播的基本措施是建立分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定院内预防措施,促进医务人员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应特别重视通风、呼吸防护、洗手消毒、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隔离管理、病房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的妥善处理,并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非典防控(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培训。

严格管理病人和疑似病人及其来访者。原则上对SARS患者要从根本上进行陪护和探视。

(2)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或口罩、鞋套等。其中,防护口罩和手套最为重要。一般与患者接触的人戴12层以上纱布制成的口罩,有条件或在SARS疫区应戴N95口罩。护理人员在与危重患者密切接触时,如抢救、插管、口腔护理等,也应佩戴护目镜或口罩。

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树立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规范操作。在呼吸科诊所和急诊室值班的医生通常应戴口罩。有发热、呼吸困难、肺炎样症状的患者就诊时,要特别注意个人防护。在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时使用的器械,包括听诊器和书写笔,应进行消毒或清洗,以避免器械污染引起的传播。与患者接触后,清洗前不要触摸身体其他部位,尤其是眼、鼻、口等粘膜部位。

应加强对医务人员,尤其是治疗SARS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健康监测。所有进入SARS病房的工作人员都应登记和记录与患者接触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工作人员离开的时候,基本都会把被污染的物品带出病房;出病房或回家时,要洗澡换衣服。病房工作人员应每天测量体温,注意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或其他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进行医学观察,直至消除感染。由于没有证据显示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可透过无症状人士传播,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在诊治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病人时,无须进行隔离观察。

3.疫点的消毒和处理

可能被病原体污染的区域称为疫源地。疫源地可分为疫区和非疫区。非典疫点和疫区的划分,可以根据隔离治疗前和非典发病前3天的污染面积大小和通风状况确定。发生单一病例的地区和单位,以及病人可能被污染的地方,称为疫点。当一个大范围的疫点或几个凤凰点连成一片时,称为疫区。

原则上,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患者到过的场所,调查时间起10天内空间较小、通风不良的场所,停留时间超过半小时的,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一般疫区分为一户或几户、一个或几个办公室、火车或汽车、同一航班、同一病房等。如果一个单位、一个街区或一栋居民楼在一个潜伏期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SARS病例,应认为传播危险是由于活动范围扩大造成的,或者如果在一个潜伏期内大面积出现多个传染源,或者发生暴发或流行, 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请上一级政府决定,将范围作为一个。 除非无法确定传播范围,一般没有必要把一个大区域称为疫区。

疫情或疫区处理应遵循“早、准、严、实”的原则,措施要早、要有针对性、要严、要落实。疫点应严格消毒。一般情况下,没有必要对SARS进行外环境消毒。疫区处理应本着疫情处理的原则,突出疫情监测的重要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疫点或疫区内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康复、死亡或被隔离,对病人可能污染的场所或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在观察期内(暂定病人或疑似病人被隔离后14天)疫点或疫区内未出现新的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由原公告单位公告解除疫点或疫区。大规模疫区的解除,如省市,需要在该地区所有患者治愈或死亡后2周宣布。

4.公共场所的检疫和管理

发生“非典”疫情或者流行,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以实施国境卫生检疫和国内交通检疫,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戏剧表演或者其他人群聚集活动等紧急措施;关停、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程等。

5.多部门合作,共同做好非典防控工作。

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援、社会联动和大众传媒体系,是早期发现和控制非典疫情的重要保证。必须由政府牵头,卫生、教育、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加强监管。组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援、后勤保障、社会宣传和服务等专业队伍,负责具体防控措施的科学论证和实施。做好与部队、厂矿、医疗卫生机构的联动,做好医疗卫生和后勤保障队伍的第二梯队甚至第三梯队的准备。储备必要的物资和药品。

6.加强健康教育、社会关怀和心理干预。

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非典防治知识,教育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配合防控工作,并注意根据疫情变化调整宣传教育的重点。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优先宣传预防知识,明确群防群治措施和公众的义务责任,真空报道疫情,减少可能引起群众恐慌的报道。

可以通过宣传正确的防治知识,防止歪曲事实、过度紧张、粗心大意的倾向,进行心理干预。非典在一定条件下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的疾病。一旦流行,特别是在医务人员、亲友中出现传播病例甚至死亡病例时,人们会产生各种心理反应,一些不良的心理反应会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以及非典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护人员在接诊患者时,应友好地与患者沟通。在患者充分理解的前提下,医护人员积极的心理支持和肢体语言也能给患者增添战胜疾病的力量。对于恢复期的患者,帮助他们打消复发和传染给他人的恐惧。对于即将出院的患者,可以告知其出院后两周内不要与同事朋友交往,以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增加心理负担。

7.其他预防措施

目前还没有有效的疫苗或药物预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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