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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0年和1988年,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糖尿病诊断标准如下:
1.有糖尿病的症状。
糖尿病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来诊断:
a、空腹血糖≥7.8 mmol/L;
b、一天中任何时间血糖≥11.1 mmol/L;
c、空腹血糖< 7.8 mmol/L,但口服75%葡萄糖耐量试验两小时后血糖≥11.1mmol/L。
根据1985年世卫组织糖尿病诊断标准,测定早晨空腹血糖和服用75g葡萄糖后2小时血糖。结果发现,根据OGTT2,血糖≥11.1mmol/L 2小时后,30%诊断为糖尿病的人空腹血糖< 7.8mmol/L,说明1985年世卫组织糖尿病诊断标准中空腹血糖≥7.8mmol/L定得偏高。如果仅用空腹血糖诊断糖尿病而不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1/3的糖尿病患者会漏诊。根据埃及和其他国家人群的基础研究,以空腹血糖≥7.0mmol/L(126mg/dL)作为糖尿病新的诊断标准,可以反映出与OGTT2 ≥11.1mmol/L相同的2小时值,也显示出分离这些人群中观察到的空腹血糖浓度双峰分布的两个分量的最佳截断点。我国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按照空腹血糖≥ 7.0mmol/L的新标准,糖尿病的漏诊率低于3%,另有研究表明,空腹血糖≥7.0mmol/L的患者发生大小血管疾病的风险增加。
因此,1996年12月9 ~ 13日,世卫组织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诊断标准和分类咨询委员会在英国召开。该咨询委员会建议将1985年世卫组织糖尿病诊断标准中的空腹血糖从≥7.8mmol/L修改为≥7.0mmol/L,而糖尿病的OGTT2小时诊断标准不应修改为≥ 11.1 mmol/L。此外,本次咨询将进一步明确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与上述空腹血糖≥7.0mmol/L和/或OGTT2小时血糖≥ 11.1 mmol/L一致
1(世界卫生组织):
空腹血糖< 7.0mmol/L,口服0.75g两小时糖耐量试验≥ 11.1mmol/L >
2(根据医院标准):
正常空腹血糖:
正常指数为3.9-6.1mmol/L(毫摩尔),升糖指数应小于6.2。如果空腹血糖经反复检测高于正常值,大于等于6.7,一般可以诊断为糖尿病。
餐后血糖正常值
(餐后两小时):正常指数为3.9-7.8mmol/L(毫摩尔),升糖指数应低于7.8。饭后两小时,如果经过两次重复检测,血糖高于正常值,一般可以诊断为糖尿病。如果结果大于等于7.8,则需要进一步做葡萄糖耐量试验才能确诊。
饭后血糖水平不准确。一般正确的血糖水平是早晨的空腹量(空腹血糖(FPG) < 6.11 mmol/L,正常)
糖尿病
1.有典型糖尿病症状(多尿、多饮、不明原因体重减轻)者,任一血糖≥11.1mmol/L,为糖尿病。或者
2.空腹血糖(FPG)≥7.0mmol/L,糖尿病。
“正常”
3.空腹血糖(FPG) < 6.11 mmol/L,这是正常的。和
4.餐后2h血糖(2 hpg)< 7.77 mmol/L,正常。
糖耐量低减
5.餐后2h血糖(2hpg)大于7.77mmol/L,但小于11.1mmol/L时为糖耐量受损(IGT);
6.空腹血糖(FPG)≥6.11mmol/L,但小于< 6.99 mmol/L/L时,为空腹血糖受损(IFG)
在我国,医生在做出诊断时往往会考虑临床症状。如果有症状,只要空腹或餐后血糖达到上述糖尿病诊断标准,即可判定为糖尿病。如果完全没有糖尿病的症状,需要空腹和餐后血糖同时达到上述标准才能判定为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