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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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疱疹有哪些表现及如何诊断?
发布时间: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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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疱疹可发生在妊娠第9周至产后第1周的任何时间,但以妊娠第21周最常见,第二次妊娠的发病可早于第一次妊娠。
1.皮疹常出现在四肢,尤其是手脚,也可累及躯干、头面部的前表面,但很少累及口腔黏膜和生殖器黏膜。
2.皮损为多形性,有瘙痒性丘疹、斑块、靶病变、环状风团,伴有明显瘙痒。张力性水疱和大疱可出现较晚,水疱液清澈,有时呈一环或多环分布。可发生于正常皮肤或红斑,周围有明显风团。妊娠疱疹是一定会发生的,但不是特征性的皮肤病变,也可以和其他皮肤病一起发生。目标损害并不常见,但很容易与多形红斑混淆。
3.妊娠疱疹出现在红斑基底及其附近,然后群集形成大疱,常伴有剧烈烧灼感或瘙痒感,使孕妇坐立不安。水疱破裂后结痂,愈合后仍有色素沉着。由于皮损的逐渐演变,内皮病变长期处于不同阶段,部分皮损接近愈合,其附近又出现新的皮损。
4.患有妊娠疱疹的女性所生的新生儿偶尔会出现上述皮损,与女性相同,往往数周后自愈。
孕妇腹部及四肢出现水疱,类似疱疹性皮炎,或大疱性类天疱疮,瘙痒剧烈,应怀疑为本病。如果以前怀孕时出现过类似的皮疹,分娩后消失,就可以确诊了。组织病理学和免疫病理学有助于诊断该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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